养老院 “意外免责协议” 暗藏陷阱?法院判定这 5 类条款统统无效!
时间:2025-06-09
“入住养老院需签订意外免责协议,老人发生任何意外,养老院概不负责”,面对这样的条款,许多家属因急于安置老人,或是缺乏法律意识,往往选择签字妥协。然而,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通过大量司法案例发现,这类看似 “免责” 的协议,在法律层面可能根本站不住脚!法院已明确判定,以下 5 种常见免责条款无效,养老院休想借此逃避责任!

一、案例警示:“免责协议” 挡不住法律追责

李大爷的子女因工作繁忙,将其送入某养老院,并签署了包含 “老人在院期间发生意外,养老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协议。入住半年后,李大爷在养老院浴室滑倒,导致骨折。养老院以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李大爷家属愤而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免责条款免除了养老院保障老人安全的法定义务,属于无效条款,最终判决养老院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
类似案例屡见不鲜。在另一起案件中,王奶奶在养老院因护工疏忽未按时服药,引发病情恶化。养老院同样拿出 “免责协议” 抗辩,却依然被法院判定需对王奶奶的损害后果负责。这些案例表明,养老院不能仅凭一纸协议,就将自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一免了之”。

二、法院认定无效的 5 类常见条款

(一)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责任的,该条款无效。养老院作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对老人负有安全保障、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等法定义务。若协议中出现 “老人摔伤、烫伤、突发疾病等,养老院不承担责任” 等类似表述,无论家属是否签字,均属无效。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不容通过协议随意免除责任方的法律义务。

(二)排除养老院过错责任的条款

部分协议会写明 “无论何种原因,养老院均不承担责任”,这类条款试图排除养老院因自身过错(如设施设备故障、护理不当、管理疏漏等)导致老人损害的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因自身过错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例如,因养老院未及时维修破损的楼梯扶手,导致老人摔倒受伤,即便协议中有免责条款,养老院仍需为自身过错买单。

(三)不合理加重家属责任的条款

一些养老院在协议中设置诸多不合理条款,如 “老人出现任何意外,家属需在 24 小时内处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追责权利”“因老人自身原因导致养老院财产损失,家属需全额赔偿” 等。此类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家属的责任,且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属于可撤销或无效条款。

(四)模糊服务标准与责任边界的条款

若协议中对养老院应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约定模糊不清,却大量罗列免责情形,如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老人受损,养老院不承担责任”,但未明确界定 “不可抗力” 与 “意外事件” 的范围,这种条款可能因内容不明确、权利义务失衡而被认定无效。养老院不能以模糊表述为由,逃避其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

(五)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任何协议都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若养老院协议中出现 “老人去世后,养老院有权自行处理遗物”“家属不得就老人死亡原因提出异议” 等违背伦理道德、侵害家属权益的条款,必然会被法院判定无效。

三、家属必知:签订养老协议的正确姿势

(一)仔细审查协议条款

签订协议前,务必逐字逐句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责任划分、服务内容、免责情形等关键条款。对于模糊不清或不合理的条款,及时提出疑问,要求养老院作出合理解释,并协商修改。

(二)明确服务标准与责任范围

在协议中明确养老院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例如,规定护理人员的配备比例、每日巡查次数、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纠纷发生时责任难以界定。

(三)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入住后,注意保留养老院提供的服务记录、老人健康档案、费用缴纳凭证等资料。若老人发生意外,第一时间收集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据。一旦与养老院产生纠纷,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可为您提供养老协议审查、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养老院 “意外免责协议” 并非 “免责金牌”,法律始终站在公平与正义的一边。作为家属,既要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警惕协议中的法律陷阱。若您在养老协议签订或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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