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庚 律所主任,合伙人律师

职务: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主任


专注于:重大疑难经济纠纷诉讼,经济、金融刑事犯罪辩护等法律服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向新庚律师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出身,毕业于桂林空军学院,曾在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任职,优秀中共党员,现任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主任。


    向新庚律师执业方向为民、商事业务,主要提供重大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诉讼经验,执业期间处理过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曾代理广东某现代产业服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某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批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额2000余万元)、四会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1600余万元),代理广东某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等,均取得良好的诉讼效果。向新庚律师执业期间现担任广州、佛山等地多家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家具有限公司、门窗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企业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