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警钟:中暑,能否敲响工伤认定的大门?
时间:2025-05-21
盛夏骄阳似火,当我们在空调房享受清凉时,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等劳动者仍坚守高温一线,中暑风险随之攀升。“中暑究竟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成为众多劳动者关心的焦点。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例,为你拨开迷雾。


一、法律依据:哪些条款为中暑 “撑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只有被诊断为 “职业性中暑”,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法律将中暑纳入职业病范畴,正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恶劣工作环境下的合法权益。


二、认定标准:哪些因素决定 “是否工伤”?

工作环境是关键:长期暴露于高温环境是核心条件。例如建筑工人在 40℃工地作业、环卫工人清扫沥青路面、车间工人在无空调的高温厂房操作,这些场景下的中暑更易被认定为工伤;而办公室职员因空调故障短暂中暑,通常难以符合标准。
工作性质有影响:若工作本身需直面高温危险,也可能纳入工伤认定。如消防员救火时因高温中暑,即便不在日常高温环境工作,也可能因执行任务导致中暑而被认定为工伤。
诊断与申报流程:一旦出现中暑症状,需及时就医并获取职业病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应在 30 日内申报工伤,若未申报,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 1 年内自行申请。社保部门将结合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材料,综合判断是否认定工伤。


三、真实案例:有人胜诉,有人碰壁?

成功认定案例:快递员鲍某某在 38℃高温下连续派送包裹,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经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社保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快递公司不服起诉,法院最终维持认定,确认劳动者权益。
认定困难案例:劳动者罗义在高温作业后中暑身亡,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配合,难以确认劳动关系,导致工伤认定陷入僵局;张某国同样因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稀缺,无法及时获取诊断证明,错失工伤认定时机。这些案例暴露了劳动关系确认难、用人单位逃避责任、诊断资源不足等现实困境。


四、用人单位:你的责任不止 “发降温费”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需履行多项义务:
预防措施: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工资;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配备隔热、通风、降温设备。
法律后果:若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劳动者中暑伤亡,不仅需承担工伤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例如某工厂因未安装通风设备,致多名工人中暑,被责令整改并罚款。


五、劳动者维权:这些要点必须知道

预防为先:工作中留意身体信号,出现头晕、乏力等中暑先兆,立即停止作业并就医;妥善保存工作记录、考勤表等证据。
维权途径:若被认定为工伤但单位拒绝赔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暑是否认定为工伤,并非简单的 “是” 或 “否”。劳动者需了解法律标准,及时诊断申报;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遇到争议时,建议咨询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毕竟,每一滴汗水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份劳动都应得到法律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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