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与平台法律关系认定:劳动关系 or 劳务关系?从 “三重从属性” 看司法裁判逻辑
时间:2025-05-20
随着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平台 + 骑手” 的新型用工模式引发广泛关注。骑手在配送过程中受伤、被投诉扣款、社保缺失等纠纷频发,核心争议往往聚焦于双方法律关系的认定 ——究竟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还是仅由《民法典》调整的劳务关系? 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结合司法实践与新规,解析外卖行业用工关系的认定逻辑。


一、劳动关系 VS 劳务关系:三重核心标准界定边界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号)及多地司法判例,法院认定劳动关系需满足 “三重从属性”,而劳务关系更强调双方平等协作,无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一)人格从属性:是否接受严格劳动管理

  • 劳动关系:骑手需遵守平台制定的考勤制度(如每日在线时长、接单时段限制)、配送规范(如着装要求、超时处罚),接受平台或代理商的直接调度。例如,山东某案例中,骑手请假需经配送组长审批,差评扣款纳入薪资考核,法院认定存在人格从属性,构成劳动关系。
  • 劳务关系:骑手自主决定是否接单、工作时间及配送路线,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干预具体工作过程。如威海某骑手通过 APP 自由抢单,无固定工作场所,法院认定其与平台无隶属关系,属承揽合同关系。

(二)经济从属性:报酬结构是否具有稳定性

  • 劳动关系:骑手收入由底薪 + 提成构成,平台按月固定发放,包含全勤奖、工龄补贴等福利,部分企业为骑手缴纳工伤保险。例如,某配送公司骑手薪资账单显示 “底薪 3000 元 + 单量提成”,且存在差评扣款制度,法院认定符合劳动关系的经济特征。
  • 劳务关系:报酬按单结算,无固定底薪,骑手需自行承担电动车、配送箱等工具成本,平台不承担社保及劳动保护义务。如骑手与平台签订《承揽送货合同》,约定 “每单费用以 APP 计算为准,每月两次提现”,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劳务关系。

(三)组织从属性:劳动是否构成平台核心业务

  • 劳动关系:骑手配送服务是平台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平台通过算法调度、数据监控等手段整合配送资源,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例如,美团、饿了么等平台的专职骑手,其工作直接影响平台履约效率,法院倾向于认定劳动关系。
  • 劳务关系:骑手以独立承包人身份完成特定配送任务,其劳动成果仅为平台居间服务的一环,如跑腿骑手自行承接帮买帮送订单,与平台无组织上的依附性。


二、司法裁判关键:穿透合同形式,审查实质用工关系

实践中,平台常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承揽合同》等规避劳动关系,但法院会结合实际用工情况实质审查:

(一)“名为劳务,实为劳动” 的典型情形

  1. 隐性管理手段:平台虽不直接规定工作时间,但通过 “接单率考核”“区域派单限制” 等算法规则变相控制骑手劳动过程,法院可能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核心业务依赖:骑手配送服务是平台盈利的基础,即使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法院仍可能依据《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 “劳动过程受控制” 为由认定劳动关系。

(二)劳务关系的典型特征

  1. 高度自主性:骑手可同时为多个平台服务,自主决定每日接单量,平台无强制派单权。例如,众包骑手通过抢单模式灵活就业,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劳务关系。
  2. 风险自担:骑手自行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交通事故、物品损坏等风险,平台不承担雇主责任。如某骑手在合同中明确 “自行承担交通风险”,法院认定其与平台属承揽关系,事故责任自负。


三、骑手维权: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若骑手主张劳动关系,需围绕 “三重从属性” 提交证据:

(一)人格从属性证据

  • 平台或代理商发布的《骑手管理规则》《配送操作手册》;
  • 考勤记录、排班表、请假审批记录(如微信群里的调班通知);
  • 处罚通知(如差评扣款短信、超时配送警告邮件)。

(二)经济从属性证据

  • 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显示 “某配送公司工资”“底薪 + 提成” 结构);
  • 社保或商业保险缴纳记录(平台为骑手购买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
  • 工具提供证明(平台统一配备工作服、配送箱,或报销电动车租赁费用)。

(三)组织从属性证据

  • 骑手工作内容写入平台或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如企业营业执照包含 “餐饮配送服务”);
  • 配送区域划分、订单调度记录(证明骑手工作受平台统一组织);
  • 参与平台培训的记录(如安全培训签到表、服务规范考试截图)。


四、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新业态用工关系的专业解决方案

作为深耕珠三角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在外卖骑手权益保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

(一)争议解决:从仲裁到诉讼的精准应对

  • 证据链构建:协助骑手梳理考勤数据、薪资结构、管理记录,证明劳动关系的 “三重从属性”;
  • 司法观点对接:结合广东高院《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审判指引》,针对平台 “外包规避”“合同形式抗辩” 等策略,提出实质审查主张。

(二)合规建议:平台企业的风险防控

  • 用工模式设计:协助平台区分专职骑手(劳动关系)与众包骑手(劳务关系),制定合规管理规则;
  • 协议条款优化: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揽合同》《众包合作协议》,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劳动关系认定风险。

(三)公益普法:骑手权益保护指南

  • 发布《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手册》,详解 “如何通过 12345 热线投诉社保缺失”“工伤认定的 10 个关键证据”;
  • 开设线上直播课,解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帮助骑手识别合法权益。


五、结语:新就业形态下的法律平衡之道

外卖骑手与平台的法律关系认定,本质是平衡 “灵活就业” 与 “权益保障” 的司法实践。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提醒:无论签订何种合同,法院均以实质用工关系为核心审查标准。骑手若遭遇工伤、欠薪等纠纷,应及时固定管理记录、薪资凭证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平台企业则需合规设计用工模式,避免因法律关系认定争议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如需了解更多外卖行业用工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广东道从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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