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实践中,常常出现一方在离婚时主张自己虽未支付房产首付,但通过向配偶银行卡转账参与了房贷偿还,然而转账时未备注用途,这种情况下,该方能否主张分割相应的房产份额呢?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等角度为您深入剖析。
一、法律依据:共同还贷部分的财产属性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本质上是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履行债务,即便一方未直接向银行偿还房贷,而是将款项转给配偶用于还贷,只要能证明该转账与房贷偿还存在关联,该部分还款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二、无备注转账的举证困境与解决路径
(一)举证难点
转账未备注 “房贷”,意味着缺失了直接证明款项用途的关键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事实需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主张参与还贷的一方需举证证明转账款项实际用于偿还房屋贷款。若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其他佐证,配偶一方完全可能以 “该转账系赠与”“日常生活开支” 等理由进行抗辩,导致主张方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二)补充证据收集策略
- 资金流向追踪:主张方可以调取自己的工资流水,证明转账资金来源具有持续性和规律性;同时申请调取配偶的银行流水,若转账时间、金额与房贷还款记录高度吻合,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资金流转链条,增强法官对款项用于还贷的内心确信。
- 沟通记录佐证:查找夫妻双方关于房贷还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其中若涉及对转账用途的确认、共同承担房贷的约定等内容,均可作为间接证据,从侧面印证转账与房贷的关联性。
- 证人证言辅助:若夫妻双方曾向亲友提及共同还贷的情况,相关证人的证言在符合证据规则的前提下,也可作为补充证据,辅助证明事实。
三、法院裁判考量因素
除了转账与还贷的关联性,法院在判决此类案件时,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 房产登记情况: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会影响房产的归属认定。若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在分割时可能会倾向于保障产权登记方权益,但不影响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
- 婚姻存续时长:婚姻存续时间较长,共同还贷金额及对应增值部分在房产价值中占比较大,法院通常会根据公平原则,适当提高未付首付方的分割比例。
- 双方对家庭的贡献:除了经济贡献,对家庭日常生活照料、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付出,也会纳入法院考量范围,作为分割财产时的参考因素 。
四、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建议
- 日常转账备注:婚后参与还贷,无论是直接还款还是转账给配偶还款,务必在转账时备注 “房贷”,从源头上保留直接证据,避免后续纠纷。
- 及时固定证据:定期保存房贷还款记录、银行流水、双方沟通记录等相关材料,建立完整的证据体系,以备不时之需。
- 寻求专业帮助:一旦面临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分析案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关系到当事人的重大财产利益,在无备注转账参与还贷的情况下,虽然面临举证挑战,但只要积极收集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仍可争取到应有的财产份额。若您在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中遇到具体问题,欢迎通过官网咨询通道联系我们,专业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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